大约公元1300年,lecture(讲座、讲授)一词最初指“书面作品,文学”。到14世纪末,它的意思扩展为“从书本中学习”,源自中世纪拉丁语lectura,意为“阅读”。这个词又来自拉丁语lectus,是legere(阅读)的过去分词,最初的意思是“收集、挑选、选择”(与elect相关),其词源可追溯到原始印欧语根*leg-(1),意为“收集、聚集”。这个词的衍生义还包含“说话”(即“挑选词语”)。因此,从词源上看,阅读或许可以理解为“挑选词语”。
英语中“朗读”或“阅读的行为”这一含义大约在15世纪初出现,通常用于宗教仪式或课堂教学中。1530年代,这个词又被用来指“在听众面前就某一主题进行的讲解或授课”。而“训诫或纠正的演讲”这一义项则出现在公元1600年左右。
Lecture-room(讲课教室)这一词汇最早见于1793年;lecture-hall(讲堂)则出现在1832年。在希腊语中,这些词仍然保留了“说话”和“聚集”这两层含义,例如apologos(故事、寓言)和elaiologos(采橄榄的人)。
1580年代,指“阅读或发表正式演讲”,来源于 lecture(名词)。作为及物动词,“通过口头讲授进行指导”的意思出现在1680年代。1706年起,指“严厉且详细地讲述”这一含义出现。相关词汇包括 Lectured(已讲授)、lecturing(正在讲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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